
公告日期:2021-03-2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3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89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1〕8-75 号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开发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渝开发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渝开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及五(二)1.渝开发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房销售收入、会展服务收入、房屋租赁收入、石黄隧道经营权收入及物业服务收入等。 2020 年度,渝开发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624,012,309.14 元,其中商品房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467,786,408.33 元,占营业收入的 74.96%。渝开发公司在以下所有条件均已满足时确认商品房销售收入:
(1) 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且该销售合同已在政府职能部门予以备案;
(2) 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已经取得向业主交房的法定手续;
(3) 遵照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接房通知方式,公开登报或者向业主寄送交房通知书;
(4) 取得了业主付款证明(通常收到销售合同全款)。
由于营业收入是渝开发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渝开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渝开发公司标准房产买卖合同条款,以评价渝开发公司有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 就 2020 年确认房产销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买卖合同及可以
证明房产已达到交付条件的支持性文件(如竣工备案验收登记证、接房公告、接房通知书等),以评价相关房产销售收入是否已按照渝开发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
(4)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房产销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可以证明房产已达到交付条件的支持性文件(如竣工备案验收登记证、接房公告、接房
通知书),以评价相关房产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 检查渝开发公司的销售合同台帐,对期末列报的合同负债检查是否存在
已收全款未结转收入情况,评价相关房产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6) 对渝开发公司销售价格进行分析,复核房产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是否与
公开信息中获取的单方售价趋势一致。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及五(一)6.2020 年 12 月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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