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新金路资讯
2024-04-26 16: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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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4—23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第十二届第四次监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89,304,485.83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643,061.36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无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626,604,852.38 元,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9,961,791.02 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定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所在氯碱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及下游市场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
整体呈现下滑趋势,全行业出现大面积亏损,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电价等能源成本上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2023 年公司出现较大亏损。

当前,受行业周期影响,氯碱行业仍处于低谷期,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公司生产经营形势依然严峻,面临巨大压力与挑战。一是,集团内大部分生产企业主要原料价格依然处于高位,与具有资源优势的氯碱企业相比,公司产品成本相对较高;二是,目前公司主导产品 PVC 树脂等仍然面临供过于求的局面,短期内难以得到明显修复,行情不容乐观,氯碱行业依然处于低谷周期;三是,公司目前产品结构较为单一,新产品、新项目尚在推进之中;四是,公司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持续探索业务转型升级,目前新的业务板块尚在积极推进整合之中,尚需大量资金投入,即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为:利润分配不存在影响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目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的项目需大量资金支持,故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综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转型升级发展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局未来将继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董事局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出现较大亏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监事局意见

监事局认为: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23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23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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