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23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5-6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泰东高速公路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中涉及与投资有关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不超过17亿元,涉及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或“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及二级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桥梁”)拟参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以下简称“泰东高速公路”)第一、二标段及第三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同时承诺采用股权信托模式参与高速集团投资项目公司,中标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通过对项目投资获得投资回报。投资资金除一部分自有资金外,拟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自泰东高速公路通车满一年之日起,高速集团分三期回购中标方投资,中标方收回投资退出本项目。
路桥集团拟参与第一、二标段施工,根据招标文件,同时投标第一、二标段的,仅允许中一个标。其中,第一标段出资规模13亿元(包括13亿元),出资分两期到位,第一期6.5亿元在工程施工合同签署且项目公司完成注册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第二期6.5亿元在开工之日起1年内到位;第二标段出资规模6亿元(包括6亿元),出资分两期到位,第一期3亿元在工程施工合同签署且项目公司完成注册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第二期3亿元在开工之日起1年内到位。
公路桥梁拟参与第三标段施工,出资规模4亿元(包括4亿元),分两期到位,第一期2亿元在工程施工合同签署且项目公司完成注册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第二期2亿元在开工之日起1年内到位。
(二)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春福、张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亮
注册资本:2,005,641.516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18011482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的综合开发、经营;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须凭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速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高速集团的前身为成立于1997年7月的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系由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局、济德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山东省公路管理局、山东省交通开发投资公司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1997年7月2日,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取得山东省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该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为3117.2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99.58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435.0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0.03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高速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型
交易标的:以股权信托模式参与出资项目公司
交易类别:参与关联人投资项目
(二)交易标的主要情况
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工程起自京台高速与泰化高速交叉的泰山枢纽立交,途径泰安市岱岳区、肥城市、济南市平阴县,在聊城市东阿县艾山南的黄河大桥西桥头到达终点,路线全长75.34公里,其中第一标段主线全长47.38公里,第二标段主线全长23.82公里,第三标段主线全长4.15公里。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划总工期48个月,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总金额92.76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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