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关于“12晨鸣债”票面利率不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ST晨鸣资讯
2015-11-30 19: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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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01

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5-072
债券简称:12晨鸣债 债券代码:11214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晨鸣债”票面利率不调整
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5.65%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5.65%。
2、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元/张
4、回售登记期: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1日及2015年12月2日5、回售资金到账日:2015年12月28日
6、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2晨鸣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2晨鸣债”的收盘净价为101.198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25日期间利息。
一、“12晨鸣债”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晨鸣债(债券代码:112144)。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为38亿元人民币。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年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65%,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5.65%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5.65%不变。
7、计息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2年12月26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2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12月26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7年12月2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2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15、债券信用等级: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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