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3-2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充分了解被选举、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基础上,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条件,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选举、聘任人员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以
及身体状况,应能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选举和聘任结果。
独立董事:雷达、陈国欣、李明发、邹吉昌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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