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ST旭电资讯
2024-07-05 23: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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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2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十九条规定:如财务公司在协议期间发生前述风险(包括违法违规、业务违约、资金安全性和可收回性难以保障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的)情形,且上市公司拟继续在下一年度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应当重新签订下一年度金融服务协议。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19 年 11 月出现流动性
风险,导致公司在财务公司中的存款大额支取受限。自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以来,公司未再向财务公司存放任何资金,包括停止通过财务公司划转少量备付工资等资金划转事项。鉴于目前,财务公司流动性尚未彻底解决,公司仍然无法实现大额款项的提取,为了符合监管要求,公司 2024 年拟继续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将以 2023 年末存款余额及未来一年的利息收入作为协议约定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额度。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设立的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公司拟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捌拾叁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事前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4 日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少刚先生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许可证编号:0062795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MA085XC83H

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资本:50 亿元人民币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 39 号勒泰中心(A 座)写字楼 28 层
2814-2816 单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东旭集团持股财务公司 60%,李兆廷先生为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历史沿革及基本财务数据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 月,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2019 年 11 月,受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流动性紧张影响,出现流动性困难。财务公司成立至今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 2022 年第 6 号)之规定经营,自出现流动性问题以来,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渠道缓解流动性压力,目前仍可持续经营。

根据北京中新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财务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
告(中新天华审字[2024]0040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
计 262.36 亿元,负债合计 224.34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38.01 亿元。2023 年 1-
12 月,财务公司累计实现利息收入 0.0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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