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ST旭电资讯
2024-07-05 23: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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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2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
简称由“东旭光电、东旭 B”变更为“ST 旭电、ST 东旭 B”,证券代码仍为“000413、200413”;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由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因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95.95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 9.8.2 条“第 9.8.1 条第(一)项所述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9.8.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B 股


2、证券简称:由“东旭光电、东旭 B”变更为“ST 旭电、ST 东旭 B”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0413、200413”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停牌一天,自 2024 年 7 月 9 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
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合计 95.9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及 9.8.2 条“第 9.8.1 条第(一)项所述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
“东旭光电、东旭 B”前冠以 ST 字样,变更为“ST 旭电、ST 东旭 B”。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及对投资者带来的损害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持续督促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逐步予以解决,减轻和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采取以下积极措施: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正在就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修订相关内部制度,要求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加大重点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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