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4-27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了解了公司组织架构,问询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内控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现就公司2015年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已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初步予以了运行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有充分可行的制度,但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对于疏漏之处公司能够及时予以整改并控制相关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现状,希望公司能够在2016年让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
独立董事:邵九林 周绍妮 胡国强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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