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4-29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5-17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1月1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与江苏银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茂”)和南京弘晖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弘晖汉”)、玉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名为联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达国际”)共同签订了《江苏金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联达国际以2000万元人民币受让江苏金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承接2亿元债务,本公司为该2.2亿元债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联达国际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受让款,江苏银茂和南京弘晖汉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封了江苏金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联达国际持有的江苏金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本公司子公司下属矿企部分股权、采矿权。(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为玉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的补充披露报告》、2011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产业结构调整及部分债务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以及2011年9月15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目前,我公司已收到江苏银茂和南京弘晖汉发来的《关于解除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函》,因联达东方控股有限公司自愿为联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联达国际”)所欠上述两方的债务承担代偿责任,其同意解除我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我公司对联达国际基于《江苏金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中承担的担保责任消除。除上述违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违规担保的情况。至此,我公司在2014年12月22日披露的《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所提示的“违规担保不能消除的风险”已消除,这不仅有利于减轻我公司的担保负担,更有利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推进。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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