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7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3-072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每日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 30 亿元,每日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本息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未调整)。根据协议,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票据贴现服务、担保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有效期自签署生效之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与四川
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2)。
目前,公司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已开展了存款、票据开立、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现结合公司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已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及《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4 年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持续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在关联方任职,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王勇先生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8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交所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及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结合公司2023 年度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已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1)每日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且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 30%;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应当超过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金额(包括贷款、 担保等);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2)每日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3)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22 亿元。
(4)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上限不超过 15 亿元。
(5)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上限不超过 15 亿元。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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