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麾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开展检查监察工作,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2,872 万元,同比减少 3.18%;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211 万元,同比增长 4.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6,460 万元,同比增长 9.0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901万元,同比增长 29.5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863,04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42,865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的总股本
732,786,55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公司累积回购公司股份 1,968,378 股)
的股本总额 730,818,18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
分配,共派发现金 146,163,636.00 元,现金分红金额和回购股份金额合计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27.3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