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3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智慧调度中心。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孔庆辉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2人,代表股份1,741,224,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所持有的2,658万股股份,下同)的66.1651%。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681,172,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3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60,052,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9人,代表股份60,068,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5%。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44,658,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15,409,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01.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1,738,66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33%;反对2,43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97%;弃权1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2.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738,66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33%;反对2,43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97%;弃权1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3.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738,66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33%;反对2,43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97%;弃权1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4.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8,581,6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482%;反对2,48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25%;弃权1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425,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6007%;反对2,48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1320%;弃权1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2674%。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05.议案五:审议《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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