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5-1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2012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2014年5月14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唐山冀东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平安证券”)编制。平安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
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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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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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平安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
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平安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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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声明........................................................................................................................1
目 录............................................................................................................................2
第一节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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