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0-28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116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 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0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会议议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及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三人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以上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 73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受让基金财产份额并增资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 州)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以及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三人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受让基金财产份额并增资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 √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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