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0-21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5-6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三)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至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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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提案。
(二)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56),及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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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至2015年11月5日(星期五)9:00至12:00、14:00至18:00,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9:00至12: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四层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0069”,投票简称“侨城投票”;
2.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360069;
4.输入委托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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