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1-0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
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局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
[2012]37号)、深圳证券监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
字[2012]43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考量,综合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
本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盈利能力、利润规模、重大投资安
排、外部融资环境和融资成本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回
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
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在即期盈
利保证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
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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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局将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事宜,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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