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新后)
华锦股份资讯
2018-08-26 16: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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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7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15:00至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7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孙世界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计 20 人 ,代表股份数量525,328,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844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公司股份516,918,6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18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公司股份8,410,3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58%。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高孟非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751,0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6%;反对1,555,6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1%;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33,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386%;反对1,555,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570%;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4%。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高孟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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