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深天马A资讯
2019-02-28 18: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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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01


声 明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已于2018年10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规模为10亿元,已于2019年1月9日发行上市,详见发行人于2019年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本期发行系本次债券项下第二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2018年9月末净资产为2,628,945.55万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2018年9月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6.5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23.47%;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0,268.48万元(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1.5倍。本期公司债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的相关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面对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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