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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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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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5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治钦,男,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博士,副教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于中国农业大学任教至今。2004年起任副教授,主讲会计学原理、公司理财、农业会计专题等;2007-2012年任中国农业大学MBA中心副主任,2013年作为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参与课程学习和合作研究。2007-2017年任财政部、农业部、中华供销总社项目评审专家。曾主持多个国家级研究课题:环境会计的理论与方法研究(2000年农业部课题);生物资产与农产品核算专业方法(2002年财政部和农业部课题);农垦债务问题研究(2004年农业部课题);小型农田灌排工程运行维护费估算办法研究(2006水利部课题);2010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2011国务院扶贫办课题);2011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2012国务院扶贫办课题);北京市农业用水成本测算及水费征收方案设计(2015年北京市水科院)等。2010年起兼任中农大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起任该公司董事。2021年9月14日起担任东旭蓝天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次数

6 6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委员会 4 4 0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以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为目的,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 2023 年度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下列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意见
类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第 3、关于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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