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31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1-05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赵艳军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贷款 8 亿元展期
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东旭新能源投资已向华夏银行北京德外支行申请 8 亿元贷款
展期,展期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贷款 8 亿元展期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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