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变更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现任非执行董事孔国梁先生辞去了本公司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务,孙慧荣先生同意接受提名补选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且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同时,孙慧荣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以及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补选孙慧荣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独立董事:
杨雄
张光华
吕冯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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