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4-023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10,02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25%。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A 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5,864,207 股减少为 405,854,187 股。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1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20 股 A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事项已经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16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网络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截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未发现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资格的情况。
3、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授予方案的批复》(人字[2020]35 号)》,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等相关议案,批准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6、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7、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向 1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6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占本
次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79%。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1 年 1 月 29 日,上述 A 股限制性股票已登记上市。
8、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拟对 1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0,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6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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