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ST 深天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请求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于
2024 年 8 月 9 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
东质询请求函》(投服中心函[2024]429 号),现公告如下:
问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投保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是主要职责之一。投资者服务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等股东权利。
2024 年 1 月 15 日,投资者服务中心向你公司发送了《股东质询建议函》,
就你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君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7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已与控股股东制定明确、可执行的还款措施。1 月 26 日,你公司公告回复,截至公告披露日,你公司暂未收到广东君浩明确、可执行的还款措施,暂无具体的还款方案。
根据你公司 2024 年 5 月 11 日公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监
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截至 2023 年年报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1.37 亿元,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林宏润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明确你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林宏润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资金,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根据你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广东君浩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 1.37 亿元,资金占用方未及时归还。
基于上述情况,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请就下列事项予以书面说明:
截至回函日的资金占用偿还的最新进展情况,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否有相应的还款保障措施,如有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基于上述质询,投资者服务中心现依法行使股东请求权:
依据《公司法》第 188 条、第 189 条和《证券法》第 94 条的规定,投资者
服务中心作为你公司股东,请求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资金占用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控股股东广东君浩、实际控制人林宏润的赔偿责任。如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起诉,投资者服务中心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代位提起诉讼。
以上质询及请求,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 10 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披露及回复。
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明确、可执行的还款措施,暂无还款保障措施和具体的还款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君浩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 1.37 亿元。
公司将充分考虑股东请求,计划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就资金占用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控股股东广东君浩、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归还占用资金本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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