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ST深天资讯
2024-08-23 18:43:06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8-24


股票代码:000023 股票简称: *ST 深天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 股东”或者“广东君浩”)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9.8.1.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和第 9.8.2 条:“本规则第 9.8.1 条
第(一)项所述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 用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 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 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预计无法在
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3)。

2、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林宏润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90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
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37 亿元被占用资 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 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3、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7 月 2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 月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2),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天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88 号),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一、公司触碰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指标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
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 年 5 月 4 日,
天地顺铭以预付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1.37亿元转入深圳市
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7 亿元,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1.37 亿元。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及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确认,上述合同及资金往来没有实质性交易,控股股东广东君浩借此形成 1.37 亿元的往来款用于归还其债务,构成控股股东对深天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