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国华网安资讯
2024-04-30 18:33:5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国华网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坚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严谨认真地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础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2023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 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2023 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万元。2023年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兴财光华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对中兴财光华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11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兴财光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外,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中兴财光华与公司治理层就审计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交流,内容覆盖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和时间计划、风险评估及舞弊风险的识别与应对措施、年度审计的核心要点以及初步审计意见等多个层面。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前,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纪录、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