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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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8: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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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翠林
大厦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名,实到 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意将经审计
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编入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仇萍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以子议案的方式进行分类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以其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部分非独立董事领取薪酬均是以在公司任职高管或其他职务领取的薪酬,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往年股东大会决议确定为每人每年度 8 万元,本年度
肖永平先生、仇夏萍女士的津贴为每人 8 万元。除年度津贴外,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因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的费用由独立董事本人承担。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报告期内兼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薪酬情况已在子议案(1)中体现并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子议案不再重复审议。报告期内未兼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陈金海、阮旭里和付志伟,任期内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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