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地址变更的公告
万科A资讯
2021-06-15 2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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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1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1-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下午 2:00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地点变更为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18 楼。变更后的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地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建议 A 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H 股股东优先通过委托大会主席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中国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及 48 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照要求配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及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对由此给广大股东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股东谅解。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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