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车音智能登录科创板五门槛四符合!
华闻传媒:控股60%的车音智能满足科创板五个门槛中的四个
车音智能2017、2018年合并财务指标:
(摘自2019年2月22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请参考“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2017 年度利润表情况:
营业收入: 41,212.22 万元,归母净利 9,971.79 万元;
2018 年度利润表情况:
营业收入:104,337.68 万元,归母净利 19,364.97 万元。
比照上交所正式颁布实施的《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五个上市门槛的硬性财务指标(第2.1.2条)来看,显然车音智能近两年的财务指标已满足且远远超出五个上市门槛中的前四个门槛条件(第五个门槛主要指临床试验周期长的药企)。
至于车音智能的市值估值问题,可参考华闻传媒正式发布的两个公告:
一、2019年2月22日发布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请参考“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情况:
资产总额 47,762.72 万元,负债总额 23,978.7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3,797.7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0.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2,723.81 万元。
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情况:
资产总额 101,051.10 万元,负债总额 57,224.7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7,204.7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6.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633.01 万元。
二、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请参考以下章节内容:
“(二)车音智能评估基本情况”: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车音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1200 号)(以
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车音智能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4 月 30 日
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31,737.37 万元(母公司净资产账面值),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278,010.23 万元,评估增值 246,272.86 万元,增值率 775.97%。
本次交易价格对应车音智能2018年业绩承诺估值15.44倍,2019 年业绩承诺估值12.47倍,2020年业绩承诺估值9.72倍,2021年业绩 承诺估值6.98倍,2022年业绩承诺估值6.32倍,估值较为合理。
“7、业绩承诺及补偿”:
子栋科技、鼎金投资共同承诺:车音智能2018年度、2019年度、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000
万元、22,300万元、28,600万元、39,800万元和44,000万元。
公司与子栋科技、鼎金投资一致确认,业绩补偿的原则为五年业绩承诺期累积补偿,即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车音智能在五年业绩承诺期内的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则由子栋科技、鼎金投资按照50%:50%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根据上述两个公告披露的内容来看,基于以下三点:
一是车音智能2018年的归母资产总额已达10.1亿、归母股东权益已达4.16亿。
二是截止2018年4月30日车音智能资产市场公允价值(净资产价值)已达27.8亿(经正规评估机构评估)。
三是车音智能原大股东作出的未来五年业绩承诺的成长性指标。
笔者可保守预测,2019年的任何一个时段,车音智能的市场估值30亿铁定无疑!而大胆预测,则50亿铁定无疑!
结论:车音智能无论从财务指标还是从市场估值,均已满足且远远超出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设定的五个门槛中的前四个门槛条件。不仅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而且是首批上市的有力角逐者!
一家之言,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入市,风险自负。
附《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内容:
2.1.2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 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 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 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 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 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 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 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 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 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 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 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 并满足相应条件。 本条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 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均指经审计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