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地方债自发自还:多项政策组合拳为地方债“松绑”
联合资信
2018-09-05 1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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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9月4日,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银保监会于近日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承销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方式由财政部代为还本付息变为省级政府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管理比照国债实行余额限额管理。为适应这一新情况,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地方政府债券参照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不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2]16号)(以下简称“银监发[2012]16号文”)相关规定。


  此前,商业银行投资部一直适用于“银监发[2012]16号文”,该文规定:


  商业银行投资部门投资于(计入会计分类为可供出售债券、持有至到期债券或应收款项类债券)本行所主承销债券的金额,在债券存续期内,不应超过当只债券发行量的20%,同时应满足其他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监管要求及内部管理规定。 


  据业务人士表示,取消20%的限制对地方债发行是一个利好,地方政府后续发债会相对之前变得容易。


  政策组合拳“松绑”地方债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松绑”地方债似乎早就开始了,从此前一系列全关政策和报道也不难看出。


  第一步:窗口指导,加速买债


7月18日,网传央行打电话指导商业银行,必须要投资信用债券,AA+及以下等级债券一个月要投30亿元。随后该消息被媒体证实为真。


  此前对于信用债投资,央行窗口指导显示,对AA+及以上评级按1:1比例给予MLF,AA+以下评级按1:2给予MLF资金,要求必须为产业类,金融债不符合。


  第二步:约束地方债利率下限,加速成交


  8月中,为护航逾1万亿人民币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据称中国财政部对商业银行投标利率下限进行指导,通过保证新发专项债的票息水平,推动尽早完成发行。


  不愿具名人士称,财政部周二在与部分银行的会议中建议,商业银行在参与地方专项债发行时,投标价格下限应较相同期限国债前5个工作日收益率均值上浮40个基点或以上。知情人士表示,财政部此举是为了确保地方专项债顺利发行。


  新浪财经就此问题询问国内某评级公司人士,据该人士解读,干预投标最低利率,就是怕地方政府对投标金融机构施压,导致利率不反应实际风险和意愿,影响专项债的发行进度,提升专项债对机构的吸引力。


  另据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此前央行窗口指导商业银行购买低等级债,因此相对有保障的地方债就成为了市场首选。而在8月14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中也表示,要求安排今年后几个月特别是8、9月发行计划,加快发行进度。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


  按照文件的精神,全国各地9-12四个月要把万亿专项债发出去,发不出去要问责,从纪到国法。正因为地方债购买成为了一种刚性的需要,导致高信用等级的地区,比如上海、江浙等发达省份的地方债受到热捧,地方政府顺势压价,导致价格甚至接近“无风险”的国债收益率。


  银行等机构对此叫苦不迭并且多有怨言,因此作为14日《工作意见》的补充,确定了地方债发行的下限,从而防止地方政府任性压价。


  同时另一方面,也是敦促双方快速成交。


  财政部前期调研认为,前7个月地方债发行利率平均值为相同期限国债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益率上浮40-60个基点。因此直接将价格下限约定一次到位,保证金融机构不会太亏,同时潜台词也是要求银行等快速成交,呼应昨日出台的加速地方专项债发行的政策。


  第三步:网传地方债风险权重有望调降至零,实行公开承销


  据此前中国证券报报道,地方债风险权重有望在近期调降至零。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显著提升地方债吸引力,银行配置需求将显著提升。


  知情人士称,地方债风险权重有望从原来的20%降至为零。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既定下线,即在总资本既定情况下,银行风险资本总和不得超过既定量。地方债风险权重调低后,在总资本不变情况下,银行可投资地方债总量增加。地方债风险权重调至零,意味着在风险资产占比上,地方债将享受与国债、国开债同等待遇。地方债收益率高于后两者,对银行吸引力预计将显著提升。


  随后8月20日,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方式,提高债券发行效率,财政部决定实行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制度。



第四步:银行承销地方债风险管理参照国债


  卖方政策来了!上述多项政策,大多是刺激地方债买方的,买方胃口大开后,卖方也要及时跟上,才能确保地方债快速密集的发行。因此9月3日,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银保监会于近日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承销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方式由财政部代为还本付息变为省级政府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管理比照国债实行余额限额管理。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利好于地方政府发债,银行承销不再受20%限额约束,使地方政府后续发债相对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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