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安国际信托
家族信托发展至今已成为高净值人群广泛使用的财富传承工具,高净值人群会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延续家族企业的传承。为此,长安信托兑付总结了一些家族设立的关键要素,带您进一步了解家族信托。
1.委托人
长安信托兑付提醒您,在整个家族信托的关键条款设计中第一条就是委托人条款,委托人是家族信托的设立人和家族财产的原始所有人。家族信托的委托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一个人或家庭,其中家庭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也就是说夫妻可以共同作为信托委托人,但如果是朋友则不可以共同作为信托委托人。
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享有法定权利和约定权利,其中法定权利包括知情权、信托财产管理方法调整权、撤销权与赔偿请求权等。而约定权利则是指委托人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和受托人约定为自己保留一定的权利,例如家族事务管理权、家族信托财产管理参与权等。
同时,在家族信托文件中普遍会约定委托人有以下几种义务:依约定支付信托报酬;依约定更换、补充家族信托财产;依约定参与信托财产的管理等。
2.受益人
受益人是委托人指定的,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取得全部或部分信托利益的人,受益人为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同时委托人的朋友、伴侣等不符合“家庭成员”概念的都不能设置为受益人。
长安信托兑付提醒您,在选定确认受益人后,委托人在家族信托条款设计中需要落实两点,一是确定各受益人的受益财产份额,可以等额划分家族信托财产,也可以根据委托人意愿按不同比例分配份额;二是确定受益人顺位规则,即在存在多个受益人的情况下,委托人设置一定的规则约定第一受益人、第二受益人、第三受益人等,信托财产首先分配到第一受益人手中,只有当符合受益人顺位规则的程序完成时,信托财产才会顺位至第二受益人,以此类推。
3.监察人(或有)
长安信托兑付认为,第三个关键条款是委托人需要决定是否在家族信托中设置监察人角色以及赋予监察人什么权利与义务。在欧美国家的家族信托中,监察人相当于“保护人”的角色,主要职责为保护受益人权利、监督受托人履责,通常来说,委托人会安排自己信任的机构或自然人担任监察人,例如自己的朋友、父母、配偶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同时,委托人可以设置一位或多位监察人,并决定监察人的权利行使次序等;此外,委托人可以选择授予监察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甚至还可以赋予其更换受托人,增减受益人等重大权利。
4.信托财产
长安信托兑付提醒您,在条款中确定好委托人、受益人以及监察人的权利和义务后,接下来的条款设计主要涉及信托财产方面。
根据《信托法》规定,委托人不得以非法财产或者该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因此,在设立信托前,受托人需要对委托人财产来源进行尽职调查。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的个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因此委托人不可以企业财产设立家族信托,同时,委托人以夫妻共同财产设置家族信托时,需取得配偶的同意,签订配偶同意函,该家族信托方可生效。
家族信托财产的类型可包含:资金、金融资产的收(受)益权、保单、房产、股票、公司股权等其他委托人合法所有的可以交付的资产。
5.信托期限
长安信托兑付认为,明确委托人、受益人、监察人以及信托财产后,委托人需要确定是否设置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确定信托终止条件。
6. 投资决策模式
(1)全权委托型。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风险承受度,在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委托财产的投向及配置方案的家族信托业务。
(2)投资顾问型。委托人指派外部投资顾问向受托人发出投资指令,受托人按照投资顾问下达的投资指令进行投资操作的家族信托业务。
(3)客户指令型。委托人指定的自然人投资代表自主决定委托财产的投向,受托人仅依照投资代表指令进行投资操作的家族信托业务。
7.分配方式
(1)定期分配。按照一定的时间进行分配,约定如半年或全年。
(2)临时分配。如遇到突发事件进行临时分配。临时分配需提前30个工作日进行申请。
(3)附条件分配。受益人每实现、完成一个任务,受托 人就按照约定分配一次家族财产,往往起到激励受益人的作用。
(4)设定封闭期。设定一定年限的封闭期。封闭期内不 分配信托利益,封闭期满后,按照上述三种方式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