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名称】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方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受让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镇江市红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约52.63%的股权的收益权,融资人到期100%回购股权收益权
【信托期限】24个月
【预期受托规模】3亿元
【信托收益分配方式】
每半年分配一次信托收益
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 : 8.9%
300万≤认购金额<1000万 : 9.2%
融资人实力较强(AA+ 发债主体)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由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实收资本10亿元。其中,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总资产1184.13亿元,2018主体信用跟踪评级为AA+级,债项评级AA级,融资实力较强。
保证人实力较强(AA+ 发债主体)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融资人到期还款提供保证担保。其中,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总资产1464.42亿元,2018年主体信用跟踪评级为AA+级,债项评级AAA级,保证人实力较强。
股权质押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约52.63%的“镇江市红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我司,截至2017年11月,该公司对应的净资产为19.16亿元。镇江市红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由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商财富共同出资设立。
应收账款质押
融资人因代建“沪宁调整公路镇江支线城市化改造工程”形成的对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的应收账款约12.7亿元,融资人将其中4亿元应收账款质押给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