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与腾讯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和晶科技:关于与“腾讯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23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腾讯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协议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相应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因此部分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尚未确定具体项目,暂时无法预计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晶科技”)于近日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签署《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智慧城市、智慧建筑、智慧校园、智慧家庭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借助对方的客户关系和资源共同提升解决方案价值,同时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在同等商务技术水平前提下,双方相互优先选择对方为领域合作对象。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549482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跃鹏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3层西部309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2010年10月21日至2030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覆盖范围上海1
直辖市以及广州1城市);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覆盖
范围上海、广东2省);互联网
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
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腾讯云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释义
甲方: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总则:双方同意在智慧城市、智慧建筑、智慧校园、智慧家庭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借助对方的客户关系和资源共同提升解决方案价值,同时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在同等商务技术水平前提下,双方相互优先选择对方为领域合作对象。
腾讯云作为腾讯集团面向政府和企业用户的对外接口,在智慧城市、智慧建筑、智慧校园、智慧家庭等领域有领先的技术能力,愿意结合和晶科技的特点,面向和晶科技开放相关技术资源,共同开拓相关市场。
和晶科技在各类项目中以腾讯云的技术能力为依托,优先推荐腾讯解决方案以及各类运算资源在腾讯云公有云产品资源池落地,腾讯云有责任协助和晶科技完成资源落地的各项配合准备工作。
3、主要合作内容:
(1)乙方借助甲方在智慧城市、智慧建筑、智慧校园、智慧家庭、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方面的积累,共同设计解决方案,并利用双方的客户资源,进行项目落地。由乙方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运维。
(2)甲方提供QQ摄像头等智能物联网硬件,由乙方结合自研机顶盒,形成
统一营销方案,在广电体系进行销售,并对此收入进行分成。
(3)甲方提供语音云技术支持,由乙方进行集成构建智慧家庭的语音平台,共同打造解决方案并实现智慧家庭产品的增值。目标。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