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双十一”购物节,近几年,各大电商平台为吸引消费者下单,推出各类花式促销,优惠券、满减、预售付定金……有人经历一番烧脑凑单操作后,买到了符合心意的商品,但也有不少人踩了坑,遭遇了网购纠纷。
近日,知名品牌成“凑单神器”退货率高达95%冲上热搜。据新华报业网报道,拉夫劳伦在某平台“双11”的GMV(商品交易总额)超过16亿,但退货率却达到了惊人的95%。这一现象源于消费者为了满减优惠,加购了拉夫劳伦的商品,一旦优惠到手,这些商品又会以“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方式退回给商家。
“我想买的东西只值一千多块钱,但平台的消费券要实付5000元才减400元,于是我就把拉夫劳伦一件售价4000多元的女装一起买单,成功凑单。结束后再选择秒退款就行了,这样我想要的东西还便宜了几百块。”消费者贾女士说。
记者就此事分别致电了拉夫劳伦及该平台的客服人员,平台客服坦言已注意到此次的凑单退货情况。针对商铺在退货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拉夫劳伦客服称将与物流公司或平台寻求解决。
拉夫劳伦并不是这种满减机制下的唯一“受害者”。就在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了一个让人唏嘘的案例:一家开了7年、年销2000万的女装店,由于电商平台规则变动和市场竞争致退货率飙升,利润急剧萎缩,最终倒在了“双11”前夜。
凑单后秒退凑单商品,对商家会有什么影响?商家的利益该如何保障?频繁“仅退款”,会触犯法律吗?网购的所有商品都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吗?
为了最低价,消费者疯狂凑单
“双十一规则难懂”的吐槽早已有之,今年,不少电商平台也“顺应大众呼声”,在进行双十一宣传时强调“简化规则”。
不过,在“没有繁杂的计算,拒绝花式套路”的宣传话术之下,人们看到的仍是平台券、红包雨、满减、尾款、定金、预售、赠品、商家券、直播间优惠……眼花缭乱的规则直接让不少市民直呼“脑细胞阵亡”。
有人为了最低价,甚至专门制作了一张excel表。很多消费者为低价买到心仪商品,选择了凑单付款后再退款个别商品,这对商家会有什么影响?
有业内人分析,消费者选择退货时,未发货的商品,商家需要承担2至3元的面单和出库成本,发了货召回的至少要承担近5元的快递费。如果是用户签收后再退货的,商家还要承担运费险抵扣之后的部分返程费用。即便是用户立即申请退货,也浪费了商家的推广和运营投入。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曲保纯表示,消费实践中,消费者在满减后的退货,退到手的钱一般也是实际支付的金额。
但需要补充的是,如果商家已发货,消费者也已收货,验货过程中产生了退款退货的需求,那对于商家来说,最直接的损失首先是耗费了一定的经营精力,其次,退换货也需要一定的成本支出,商家为此可能承担退款退货的相应邮费。如果退单数量巨大,这对商家来讲是一种很大的损失。
凑完秒退货,商家很受伤
平台“满减”、消费者“凑单”,早就成为“双11”等促销活动季中的常见操作。但近年来,这一促销模式引发的争议明显增大。拉夫劳伦沦为“凑单神器”,退货率高达95%,这样的“连锁反应”,是时候对该模式进行更多的优化了。
对于消费者而言,追求优惠是天性;对于商家而言,成为“凑单神器”有着不小的危机感。此次事件让人思考,这种促销规则的设置是否真的合理?要避免一些商家的商品被当作“凑单神器”而白白遭受损失,他们的正常利益也应受到保护。
无论促销规则是怎样的,只有商家、消费者和平台实现共赢,繁荣的销售局面才能可持续发展。
“双11”作为一年一度的购物狂欢节,本应是消费者与商家共享的盛宴。然而,高退货率的现象却让这个盛宴变得“虚有其表”,看着是“座无虚席”,很多却犹如“吃闯席的” ,真正亏本的是平台上的商家。不是“凑单满减”有问题,而是平台的规则有漏洞。
还要正视的一点是,相对于依赖凑单的“满减”,直接发放优惠券或是推出折扣活动,其实更受消费者欢迎,也能够遏制纯粹因凑单而带来的退货行为。
凑单退货一旦成为普遍的“薅羊毛”手段,将对消费伦理造成强烈冲击。消费者或者商户为了私利不择手段的行为,如果被放纵,其实最终破坏的是整个电商生态。所以,无论平台和品牌方如何看待这种不正常退货现象,监管部门都应该及时介入,防止“虚假交易”的蔓延。
频繁恶意“仅退款”面临法律责任
“仅退款”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售后服务,允许在特定条件下——比如购买生鲜、农产品、低单价商品,无需退货即可获得退款,从而简化售后流程,保护的是绝大多数消费者权益。不过,这项服务难免被一些“羊毛党”钻空子,成为少数人的“获利捷径”。
恶意“仅退款”,通常指消费者在无合理理由或虚构理由的情况下,频繁使用“仅退款”选项,试图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品或退款。据报道,有普通农产品商家每月要承担200多笔“仅退款”订单,货款损失已超总收入的10%。
经济学者盘和林建议,电商平台应积极介入退款判定流程,确保公正合理,并明确要求消费者在享受“仅退款”便利的同时,将商品归还商家作为退款的前提条件。对于拒绝履行归还义务的消费者,平台应采取惩罚措施。
上海市金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俊杰表示,恶意“仅退款”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或不当得利,还有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相关条款,同时也违背了民法典所确立的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消费者若频繁且出于恶意地利用“仅退款”选项,将面临一系列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商家因此遭受的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类事件已有判例。近日,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中,赵某购买了一款价值17.9元的儿童玩具,并以“玩具发错颜色”为由申请“仅退款”。由于商家未及时处理,赵某成功退款但未退货。最终,经法院调解,赵某同意补偿商家200元。另一起发生在江西赣州的恶意“仅退款”中,小五在抖音平台购买零食后,以“少发、食用后身体不适”为由申请“已发货仅退款”,法院最终判决小五应当退还商家货款897元。
薅羊毛大战里没有赢家
“仅退款”的薅羊毛大战里没有赢家。表面上看是以顾客为中心,尊重顾客的消费体验,但最终可能把顾客也变成了受害者。当被恶意“薅羊毛”并难以维权后,商家感受不到平台良好的营商环境,便会减少成本投入、降低服务标准或者退出平台和市场,久而久之就会陷入恶性循环。产品质量下降、退货率增加、顾客消费体验变差、退出的商家变多,进而影响平台的生存。
目前,电商平台“仅退款”仍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中。专家表示,只有在平台、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努力下,此举才能平衡各方权益,带来更便捷的售后保障,营造更公平健康的经营环境。通过包括法律途径在内的各种办法解决恶意“仅退款”问题,将有效维护电商市场的秩序和健康发展。
今年,你有“凑单品”申请退货了吗?
(参考资料:新华报业网、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新闻晨报、国是直通车、经济日报、齐鲁壹点、新闻晨报、大江网、央视新闻、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