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30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新增存
托凭证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二)
为进一步丰富基金投资品种,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2 只公募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
方法等。本次修订将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托管人
1 永赢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在前言部分增加如下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2)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
1)永赢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修订为“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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