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7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告》。为了保护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关于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3]179 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 永赢中证 500ETF
交易代码 159999
终止上市日 2023 年 3 月 20 日
终止申购赎回日 2023 年 3 月 20 日
注: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即在 2023 年 3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相关信息
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不再复牌直至终止
上市。本基金申购业务已于 2023 年 2 月 7 日暂停,赎回业务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暂停,
并不再恢复。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永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三、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议案》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宜如下:
1、本基金自 2023 年 3 月 14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将不再
申请本基金复牌,且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资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7、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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