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6-28 07: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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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28

关于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场内简称:湾区 100ETF)

基金主代码 159984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方粤港澳大湾区

公告依据 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

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暂停相关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6 月 28 日

业务的起 暂停相关业务的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始日及原 原因说明

因说明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截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触发《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 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具体安排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暂停本基金申购业务,在
实施暂停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 咨询。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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