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8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 0 24年1月16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 0 24年1月18日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4
四、清算情况......5
五、备查文件......8
重要提示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8月22日证监许可[2019]1537号文准予注册,自2020年2月25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并于2020年4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会议议案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2月27日发布《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12月27日,自2023年12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月2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本基金于2024年1月5日终止上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ETF
场内简称 粤港澳大湾区 ETF
基金代码 159983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2 月 25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0年 4 月 23日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8月22日证监许可[2019]1537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18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2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436,751,867.00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8,288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3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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