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4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99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以下合称“投资人”或“投资者”)。
5、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7月5日进行发售。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募集期,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及时公告。
6、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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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8、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证券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则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
(3)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证券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并注意投资人用以认购基金份额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单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营业部所属交易单元。
(4)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并注意投资人用以申购、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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