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4
关于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3 月 4 日起增加海通证券为弘毅
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73;基金简称:民企 ETF)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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