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4
关于鹏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鹏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鹏华
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5年地债
基金代码 159972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8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中证 5 年期
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 5 年地债 ETF。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
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则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已连续 40 个工作
日不满 200 人, 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不满 200
人,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
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
可 通 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phfund.com.cn)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788-533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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