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1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融央视财经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及相关法律文件修改
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现决定自 2020 年 3 月 21 日起对
旗下中融央视财经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进行调整,并更新《中融央视财经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相应内容。
一、指数许可使用费调整方案
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的下限调整为每季度 35,000 元。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无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二、《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将《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由:
“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季季末,按季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自然季度)人民币 5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基金成立日所在季度,当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算方法为:max(50,000 元×基金当季存续天数÷当季天数,当季累计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基金清算日所在季度,当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算方法为:max(50,000元×基金当季存续天数÷当季天数,当季累计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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