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3
关于嘉实中关村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http://www.jsfund.cn)发布了《关于嘉实中关村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现发布《关于嘉实中关村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嘉实中关村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关于嘉实中关村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嘉实中关村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嘉实中关村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801 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中关村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简称:嘉实中关村 A 股 ETF
场内简称:中关村 ETF
基金代码:159951
终止上市日:2022 年 8 月 24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2 年 8 月 23 日,即在 2022 年 8 月 23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可采取以下解决方案:(1)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已连续超过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自 2022 年 8 月 17 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
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9 日、8 月 10 日、8 月 11
日、8 月 12 日、8 月 15 日、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 露 网 站 ( http://eid.csrc.gov.cn/fund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http://www.jsfund.cn)发布了《关于嘉实中关村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并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jsfund.cn)发布了《关于嘉实中关村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2年8月24日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801 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自 2022 年 8 月 17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
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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