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开始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ST 中天(股
票代码:000540)”、“*ST 庞大(股票代码:601258)”、“ST 阳光城(股票代码:000671)”进行估值调整,调整估值价格为 0.01 元/股。前述股票估值调整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比例均低于 0.25%,具体涉及以下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1 560010 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 1000 基金 中证 1000ETF
数证券投资基金 指数
2 510510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广发 500 中证 500ETF
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3 159936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 可选消费 -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4 159940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 金融地产 -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三只股票的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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