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29
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9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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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证500ETF
场内简称 景顺500
基金主代码 159935
交易代码 159935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572,956.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01-21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证500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以完全按照标的指
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
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
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法
律法规限制、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
约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
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
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或者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
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 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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