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2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 ( 【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
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管理人)自2008年9月16日始,对旗下基金所持符合条件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
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基金
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等文件,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21日起,
本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所持股票汉森制药( 002412)、交大昂立( 600530)、梅
花生物( 600873)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管理人将恢复按市价
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
明书》 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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