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22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调整组合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
国投瑞银成长优选混合
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
国投瑞银中证消费服务指数(LOF)
000028 国药一致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
国投瑞银医疗保健混合
国投瑞银美丽中国混合
国投瑞银精选收益混合
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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