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模式下增加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4-10-30 17: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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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31

关于大成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模式下增加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发布公告,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大成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
A100ETF 基金,基金代码:159923)开通场内“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业务。
根据本公司与下述机构签署的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起
增加下述机构为以上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办理“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模式下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大成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 A100ETF 基金,基金代
码:159923)
二、业务范围

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起,投资者可在下述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办理大成中证 A10 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模式下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证券公司 网址 客户服 务电话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uosen.com.cn 9553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zts.com.cn 9553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9559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foundersc.com 9557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ssence.com.cn 95517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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