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2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春秋航空”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6月26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春秋航空”股票自2015年6月26日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6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春秋航空”股票(代码:60102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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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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