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1 年 5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易方达 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1】740 号)和 2011 年 7 月 25 日《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1]545 号)的核准,
进行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1 年 2 月 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
易方 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
有人 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2021 年 2 月 9 日起,
变更注册后的《易方 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变 更注册,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标的指数 为创业板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 A 股:1)非 ST、*ST 股票;
2)上市时间超过 6 个月,A 股总市值排名位于深圳市场前 1%的股票除外;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5)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
(2)选样方法
创业板指 数的初始样本股为发 布日已纳入深证综合指数计算的全部创业板股票。在创业板 指数样本未满 100 只前,新上市创业板股票,在其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当创业板指数样本数量满 100 只后,样本数量锁定不再增加,以后需要对入围的股票进行 排序选出样本股。首先,计算入围选样空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 A 股日均总市值和 A 股日均 成交金额;其次,对入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 A 股日均成交金额按从高到低排序,剔除排名后 10%的股票;然后,对选样空间剩余股票按照最近半年的 A 股日均总市值从高到低排
序,选取前 100 名股票构成指数样本股。在排名相似的情况下,优先选取行业代表性强、盈利记录良好的上市公 司股票作为样本股。
(3)指数计算
创业 板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依据下列公式逐日连锁实时计算: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Σ(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样本股权数)/Σ(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权数 )。
样本股:指纳入指数 计算范围的股票。
样本股权数:为样本 股的自由流通量,分子项和分母项的 权数相同。
自由 流通量:上市公司实际可供交易的流通股数量,它是无限售条件股份剔除“持股比例超过 5%的下列三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后的流通股数量:①国有(法人)股东; ②战略投资者;③公司创建者、家族 或公司高管人员。
自由流通市值:股票 价格乘以自由流通量。
分子项:为样本股实 时自由流通市值之和。
分母项:为样本股上 一交易日收市自由流通市值之和。
股票价格选取:以样本股集合竞价的开市价计算开市指数,以样本股的实时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以样本股的收市价计算收市指数。样本股当日无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暂停交易的, 取最近成交价。
有关标的指 数具体 编制方 案及成 份股 信息详 见深圳证 券信息 有限公 司网站 ,网址:www.cnindex.com.cn。
4、 本基金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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