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广发中小企业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07,场内简称:中小 300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23 年4 月11日至 2023年 5月22 日15:
00 以通讯方式召开。2023 年 5 月 23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71,632,574.85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31,598,847.00 份的 54.43%,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62,948,340.58 份基金份额同意,8,626,186.23 份基金份额反对,58,048.04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87.88%,达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 1 万元,公证费 1 万元,合计为2 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
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
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
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按照《<关于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本基金实施转型。
为实施本基金的转型方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及基金调仓事宜,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关于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的有关内容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并实施转型。
三、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生效公告日(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10:30 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设置赎回选择期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本基金设置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为赎回选择期供投资者做出选择。在此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做出赎回、卖出等选择。
对于在选择期内未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卖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终将转换为广发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国证 2000ETF”)基金份额。无意持有广发国证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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